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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,根据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),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,现予发布,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
国家药监局
2021年9月16日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0号通告附件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