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:
口腔科手术器械
1.产品型号规格及划分说明
1.1产品型号/规格
本产品型号规格为:MLD-01
1.2划分说明
本产品按照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划分为I类医疗器械,本产品仅有一个型号规格,命名为MLD-01,MLD为公司名称北京美临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缩写,01为产品编号。
2.性能指标
2.1外观
a)拔牙钳
表面无锋棱、毛刺、裂纹、鳃部前后端的外棱边(包括雄片鳃部两端)应倒钝。柄部花纹应清晰,不应有缺花,氧化皮。
b)牙挺
无锋棱、毛刺、裂纹,头部呈微锐,刃面棱线应清晰。
c)口镜
镜框、手柄无毛刺、反光或其他不规则的缺陷;
反光面观察的图像无变形。
d)牙科用镊
表面应无可见的气泡、裂痕、磨痕、剥脱残留物、酸痕、油渍以及打磨和抛光残留物。
d)牙探针、牙周探针
表面不应有气孔、裂缝、磨痕以及剥脱残留物、酸迹、油渍以及打磨和抛光残留物,柄部表面易于清理。
e)牙用充填器
表面应光滑、无锋棱、毛刺、头部齿形清晰、完整。
f)口内塑形刀
表面无缺陷、无残留物,工作端和杆的表面光滑,应无表面可见的残留物。
g)牙科刮治器
表面无锋棱、毛刺、裂纹、刃口无缺口、卷口。
h)其他口腔科手术器械
表面应整洁美观,平整光洁、色泽均匀,无气孔,剥脱残留物,抛光残留物等;不得有伤斑、划痕、毛边等缺陷;产品纹路应清晰,不得有残缺;表面无锈斑及裂缝。
2.2材料
a)产品的材料为不锈钢,其化学成分应符合YY/T 0294.1-2016的要求;
b)口镜镜面为磨光玻璃制成,镜框手柄为不锈钢材料制成。
2.3硬度
a)牙挺的头部经过热处理其尖端硬度值为480HVl—720HVl;
b)拔牙钳的硬度值为40HRC—48HRC;
c)牙科用镊工作端维氏硬度为390HV1-550HV1范围内;
d)牙探针工作尖端维氏硬度为>500HV1;
e)牙周探针工作尖端维氏硬度为500HV1-650HV1范围内;
f)牙用充填器头部硬度为480HV1-620HV1范围内;
g)口内塑形刀硬度值应为42HRC-60HRC范围内;
h)牙科刮治器头部维氏硬度为550HV1-700HV1;
i)上颌窦膜提升器工作端硬度≥48HRC;
j)口腔科手术器械的硬度值HRC≥47;
2.4机械性能
2.4.1拔牙钳开闭时,应轻松灵活,不应有卡塞,螺钉应无跟动现象。
2.4.2牙科用镊,应具有良好弹性。
2.4.3牙周探针工作端的抗拉强度范围为1600MPa-1800MPa。具有良好的刚度,工作端的尖端不应断裂,不应出现超过0.05mm的永久变形。
2.4.4牙用充填器头部具有良好的韧性,试验后不应断裂。
2.4.5牙科洁治器刃口应锋利,试验时能顺利刮下铜屑。
2.5强度性能(拔牙钳适用)
拔牙钳强度有足够的强度,在标定位置处施加压力(成人拔牙钳施加300N,儿童拔牙钳施加250N)其端头不应有变形和断裂现象;
2.6连接牢固性
a)连接式牙挺头部和手柄部连接应牢固,拉伸轴向加载至1000N,持续5S,扭矩加载至500N.cm,持续5s进行试验后,连接处无松动,标记处无错位;
b)牙探针的工作端和柄部的拉脱力>600N,并且扭矩≥0.45N.m,进行试验后工作端和柄部之间不应松动;
c)牙周探针工作端和柄部连接应牢固,进行试验后,连接处无松动,标记处无错位;
d)口内塑形刀刀片与手柄的连接应牢固,分离力应>10N;
e)各种器械的工作端和手柄应连接牢固,进行试验后,连接处无松动;
f)接合(牙科用镊适用)
牙科用镊的接合应牢固,试验后应叠合处无开裂,断裂;
g)口镜镜框与手柄应连接牢固,试验后镜框无变形或焊接失效的迹象。
2.7表面粗糙度
拔牙钳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YY/T1021-2005的要求;各种器械的表面粗糙度有光亮Ra≤0.4,无光亮Ra≤0.8。
2.8耐高温性能
各种器械能承受132℃、15min高温消毒无变形及损伤;
2.9耐腐蚀性
各种器械的材料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,其结果符合YY/T 0149-2006中5.4b级要求;
2.10耐压力蒸汽性能
各种器械具有良好的耐压力蒸汽性能,表面状态应符合YYT/0149-2006中5.4b级要求;
2.11耐热性能
各种器械应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能,按照YY/T 0149-2006的要求进行检测器械物理外观应无任何变化,器械无变形,硬度值符合规定的限值范围内;
2.12耐泄露性能
空心手柄牙挺具有良好的耐泄露性能,试验时手柄表面不应有气泡出现。
3.检测方法
采用目测及用手触摸、通用量具、或指定标准的方法或按照公司制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,试验结果应满足2.性能指标的要求。
4.术语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