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:
眼科手术工具包
1.产品型号规格及划分说明
1.1产品型号/规格
本产品型号规格为:MLD-01
1.2划分说明
本产品按照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划分为I类医疗器械,本产品仅有一个型号规格,命名为MLD-01,MLD为公司名称北京美临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缩写,01为产品编号。
2. 性能指标
2.1 尺寸
2.1.1 眼科手术器械手柄的尺寸应满足下列要求。
2.1.2 巩膜剥离器的尺寸应满足下表的要求。
2.1.3 眼用铲的尺寸应满足下表的要求。
2.1.4 眼科手术刀的尺寸应满足下表要求。
2.1.5 眼用固定环的尺寸应满足下表要求。
2.1.6 眼用刮匙的尺寸应满足下表的要求。
2.1.7 晶状体碎核器的尺寸为应满足下表要求。
2.1.8 巩膜压迫器的尺寸应满足下表的要求。
2.1.9 角膜移植架的组织孔直径应为 18mm,组织架高度应为 19mm。
2.1.10 眼用拉钩的宽度、厚度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(单位:毫米)。
2.1.11 眼用测量器的尺寸应满足下表要求。
2.1.12 泪点扩张器的头部尺寸应为 4.3mm。
2.1.13 眼用镊头端宽度、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(单位:毫米)。
2.2 外观
2.2.1 眼科手术器械手柄外表应圆滑,不得有锋棱、毛刺。
2.2.2 巩膜剥离器外表应圆滑,不得有锋棱、毛刺。
2.2.3 眼用铲的外形应正直、光滑,轮廓清晰,无锋棱、毛刺、裂纹。
2.2.4 眼科手术刀的刃口应无缺口、白口、卷口、裂纹;除切削刃口外,其余部 分应平整,光滑,无锋棱、毛刺、裂纹;切削刃面两侧应相仿,表面无焦斑。
2.2.5 眼用固定环外表应圆滑,不得有锋棱、毛刺。
2.2.6 眼用刮匙的外形应正直、光滑,轮廓清晰,无锋棱、毛刺、裂纹。
2.2.7 晶状体碎核器外表应无锋棱、毛刺、裂纹。
2.2.8 巩膜压迫器的头部外表应圆滑,不得有锋棱、毛刺。
2.2.9 角膜移植架表面应平滑,不得有锋棱、毛刺。
2.2.10 眼用拉钩头部弧形应对称、圆钝,其头部中心和手柄应在同一中心线上,
不应有目力可辨的偏斜;表面不得有裂纹、麻点、砂眼、锋棱、毛刺等 缺陷。
2.2.11 眼用测量器外表面应无锋棱、毛刺、裂纹;刻度应清晰完整。
2.2.12 泪点扩张器外表应圆滑,不得有锋棱、毛刺。
2.2.13 眼用镊应对称,外表应光滑、不得有锋棱、毛刺、裂纹、麻点、砂眼。
2.3 表面粗糙度
2.3.1 眼科手术器械手柄、 巩膜剥离器、眼用铲、 眼用固定环、眼用刮匙、晶
3.检测方法
采用目测及用手触摸、通用量具、或指定标准的方法或按照公司制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,试验结果应满足2.性能指标的要求。
4.术语
无
状体碎核器、巩膜压迫器、角膜移植架、眼用测量器、泪点扩张器的表 面粗糙度 Ra 数值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。
2.3.2 眼科手术刀的外表面可以制成有光亮或无光亮,其表面粗糙度 Ra 数值
不大于下表的规定。
2.3.3 眼用拉钩表面粗糙度 Ra 之数值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。
2.3.4 眼用镊的外表面可以制成有光亮或无光亮,其表面粗糙度 Ra 值应不大
于下表的规定。
2.4 牢固性
2.4.1 产品的焊接部位应牢固;头部和柄部连接应充分紧密,无松动现象。
2.4.2 眼用镊的两片连接应牢固。
2.5 耐腐蚀性能
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, 试验后其表面状态应不低于 YY/T 0149-2006 中 5.4 b 级的规定。
2.6 硬度
2.6.1 经热处理后的眼科手术刀,其硬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2.6.2 眼用镊经处理后,其硬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
2.7 使用性能
2.7.1 刃口锋利度
眼科手术刀刃口应锋利。当切割 3-0 真丝捻制无涂层缝合线(线径为 0.20 mm- 0.249 mm)时,其切割力应≤0.80 N。
2.7.2 刻度
眼用测量器刻度应准确,其示值误差不大于±0.05mm。
2.7.3 弹性
眼用镊应有良好的弹性,头端变形量不得超过 1.6mm。
2.7.4 头部接触
眼用镊两片捏合时, 头部应吻合, 不张口;唇头钩应完整无损, 唇头钩的钩与钩 槽应吻合,开闭时应灵活,不卡塞。
2.7.5 锁定装置
眼用镊的螺母旋转时应灵活, 不得有卡住和脱出现象, 且固定在眼用镊上的螺杆 不应有随之松动现象。